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
一、申請表件洽註冊組。
二、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本校校高中部至多3名及國中部至多2名。
2.請於110年3月2日前填妥申請表件交至本校註冊組。
3.為維護學生請領獎學金之權益,本獎學金後續審核合格之學生倘已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如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將徵詢學生意願擇一請領,並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於110年3月16日前填妥申請表件交至本校註冊組。
三、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並請於規定期間內辦理,逾時不候。
四、如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不得請領(如臺北市政府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